6月15日,常德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配合武陵区法院执行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桃源县青林乡的富强烟花鞭炮制造厂,敦促该厂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自觉履行行政处罚。该厂在2017年5月因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市质监局处以贰万陆仟壹佰叁拾元的罚款,由于政策调整,该厂已于去年停产,处罚却迟迟未于履行。市质监局申请武陵区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武陵区法院执行局的执法人员在现场联系了行政相对人,对其宣讲了法律常识,并送达了法律文书。目前常德市武陵区法院执行局与行政相对人正在进一步沟通之中,敦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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