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四个一”破题 解锁市场监管基层治理 “法治密码”
随着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价格、知识产权等领域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更多、范围更广、任务更重。基层治理问题层出不穷,监管与执法不协调、不顺畅的矛盾日益凸显。汉寿县市场监管局以法治思维破题,走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聚力打造基层治理新样板。
一、实行“一张清单一览表”模式,着力解决部门权责“厘不清”问题。过去,该局业务股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与执法队执法办案难免出现对同一行业或同一经营主体重复检查,无法实现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面体检,大大增加了经营主体负担,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基层所与执法队在食品经营环节等管辖上,事权交叉造成多头执法、甚至逐利执法,遇到棘手问题争当“甩手掌柜”,互相推诿扯皮,工作成效大打折扣。该局为切实解决因权责不清造成的诸多影响,一是统筹规划,厘清事权划分。坚持以“三定”为基础,明晰股队所职责。一支队伍(业务股室)统揽监管,一支队伍(综合执法)执法办案,一支队伍(基层所)属地履职。重点将三者业务交叉、事权不清、推诿扯皮的事项逐一理顺,改过去执法办案“多头办”为“一头办”“统一规范办”;改监管执法“重复查”为联合“一次查清”;改投诉举报“谁愿管”为“有人管”“必须管”等事项。二是挂图作战,亮出权责清单。以食品线为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经营主体开展监管执法,业务股室、执法队、基层所找准各自对应“坐标”“三大板块”齐头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晰的工作责任链。同时划定“红线”,明确优化营商环境20条高位要求和10条禁止性规定,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近两年,该局通过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干部有了明确工作任务,监管执法水平有了大提升,同时也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群众口碑在每年的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中得到实质性检验。
二、实行“一位领导一条线”模式,着力解决监管执法“两张皮”问题。从主观上看,过去该局监管与执法“各自为阵”,各股室(队)秉承“自扫门前雪”的惯性思维开展工作,内部衔接断层导致重复检查,工作效率事倍功半。监管中发现案件线索不移送、私自消化现象时有发生,履职风险、廉政风险持续攀升。从客观上看,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编制一再缩减,监管执法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监管岗位资源闲置,执法岗位资源匮乏。该局为走出基层监管执法面临的多重困境,一是改革分管模式。打破传统监管执法“两条线”理念,改过去监管与执法分离为局领导“一条线”的分管模式,即分管监管也分管对应的执法业务,这样一来,“线上”衔接更加顺畅,同时局领导通过统一调度有效缓解了人员不足、业务不精的问题。二是首创协同办案机制。对某一领域实行监管与执法“一条线”横向到边的全链条无缝隙监管模式,共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七条业务线”,做到了监管与执法有效统一。比如:过去,业务股室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移送执法队就一移了之,执法队也是结案终结,没能闭环运行,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现在,业务股室与执法队都是躬身入局者,内部不再推诿扯皮,共同履职尽责,从发现问题、立案查处到彻底整改,始终环环相扣做到监管与执法无缝衔接,办案效率事半功倍,监管成效显著增强。
三、实行“一个领域一标准”模式,着力解决自由裁量权“不统一”问题。以往,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受行政干预、经济利益、情感情绪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之自由裁量权弹性大,导致同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合法不合理,甚至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的问题突出。该局坚持以“法定依据+裁量基准”为根本遵循,探索出了“一个领域、一个标准”的做法,尽可能地统一了自由裁量权。一是梳理处罚事项。对食品、药品、质量、市场秩序、价格等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清单化梳理,弄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区间。二是权衡处罚轻重。重点把握自由裁量权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的具体适用条件,并结合本辖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事人违法情节确定裁量阶次。三是压减裁量区间。裁量权以“一定标准+一定幅度”为原则,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同标准处罚。不同情形围绕着一定标准有规则的上下波动,一般处罚是常态,从重处罚是特例。比如:药品、药械违法案件,考虑到一般村(社区)卫生室规模较小,经营额不大,主要是为周边村(社)民承担一般的小病治疗。在检查中发现,有使用过期药品(药械)等违法行为,如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则当事人一般无法承受。为此,该局对这类案件采取审慎态度,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情况下,重点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灵活运用从轻、减轻的处罚手段,做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人性化,缓解社会矛盾。四是党组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处罚案件研究一周一调度,常态化召开案审会,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十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不予行政处罚、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10项重大处罚案件实行党组集体讨论,疑难案件多次研讨。通过多措并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粗放式走向精细化,由弹性化转向刚性化,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四、实行“一套规则一体系”模式,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过去,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履职风险意识淡薄,突出表现在未全程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证据锁定不精准、文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基层所执法简单任性,沿用“收费模式”执法,不利于依法行政、廉洁行政。对此,该局靶向施策,着力破解这一难题。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齐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并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执法和影像刻录光盘。为不触“红线”,出台了《汉寿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了10项办案纪律规定,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废除“撕票”制度。基层所全面废除撕定额票据当场处罚做法,原则上不办理简易程序案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办案。全面推行“罚缴分离”制度,使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彻底的制度改革,上半年全局共办结普通程序案件243起,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200%。基层所案件办理首次突破百件,占比总数超过50%。三是强化案卷提质。定期开展案卷评查,采取“一卷+一表+党组专题汇报+督办整改”形式,重点对案件审核的案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评卷,环环相扣促提升,案件质量节节攀升。2022年度该局一名执法办案人员获湖南省药品稽查执法“十佳能手”,2起“铁拳”行动案件入选湖南省市场监管系统典型案例。相关案例和执法办案人员获评常德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十佳典型案例”“十佳优秀案卷”“十佳办案能手”等不同类型的奖励表彰。四是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对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以及其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后,组织专门人员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公正以及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规范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讯员: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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