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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市场监管局强化春节市场价格监管 严查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2-11 00:00 字体:【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2月9日上午,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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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药店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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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开展检查

  西湖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了西湖客运车站、农贸市场、各大药房等价格管控问题,通过张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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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客运站开展检查

  “春运期间车票有没有涨价?坚决不允许随意乱价行为”,执法人员为加强交通领域价格监管,对西湖客运站的公路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领域进行价格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

  “货源是否充足?有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为保障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药品及肉禽、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串通、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提醒经营户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舒心年”。

  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超市2家,药店12家,农贸市场1家,蔬菜、禽肉经营户等20多家,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100多份。广大经营户纷纷表示会加强价格自律,不会随意抬高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全区主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供应充分,春节期间防疫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管局 刘红英)



附:

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类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我区市场价格行为做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各商场超市、专卖店和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虚假折扣、虚假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对个别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农副产品,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三、各客运、公交等经营单位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发生。客运公司要做好客运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四、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相关经营者销售防疫物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口罩、消毒杀菌用品零售环节的销售价格,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和哄抬物价。

  六、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