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近,为进一步推动经营者守法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环境,3月14日,津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质服务单位进行表彰。
经自愿申报、各消保委分会初审及现场考察、消保委复审、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津市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等12家单位2021年度津市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质服务单位”称号。
图为颁奖现场
受表彰的单位表示,将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积极落实社会责任,秉承消费者至上理念,营造公平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津市市市场监管局 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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