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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常德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1 16:19 字体:【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非临床医药单位:

  根据《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申报评价办法》(湘药监发﹝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常德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中初级职称专业理论测试合格人员参评材料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材料准备

  药学专技人才参评中初级职称实行告知承诺制,参评人员须诚信参评,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参评人员分别按照附件2、3、4、5、6、7内容准备参评材料(双面打印)并按照要求装订成册。

  二、 材料审核

  一般包括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及人社职改部门形式审查、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复核等环节。

  各单位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在《评审表》中“主要工作经历”审核签章,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按照规定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各涉药单位(民营企业)将本单位参评材料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8)由常德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于2023年9月18日至28日进行形式审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由主管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补正。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形式审查的视同主动放弃本次职称审评。

  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改办将对参评材料进行复核,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负责,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

  联系人:向璧妤       联系方式:0736-7222360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doc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doc

     4.药学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docx

     5.药学专业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doc

     6.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袋封面.doc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doc(A3打印)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花名册.xls(A3打印)


     

常德市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