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告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67号),常德市将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现就改革实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二、改革实施的时间和适用范围:自2016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类企业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三、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四、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湖南企业登记网(http://www.hnaic.gov.cn)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免费领取。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无须交费。
特此通告。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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