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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分局行政处罚吊销执照听证公告

来源:市工商局 2018-05-14 11:10 字体:【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分局

行政处罚吊销执照听证公告

             武工商行吊告字(20181232                     

常德曲皇贸易代理有限公司等232家企业:

本局依法查处的常德曲皇贸易代理有限公司等232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等案件,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将本局拟对上述232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公告告知如下:

经查:上述232家企业经我局核准分别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普通合伙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自企业设立以来,上述当事人分别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所指的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等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本局拟决定依法吊销上述232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上述232家企业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请在发布此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局联系人:刘彦伶

电话:0736—7719328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册拟吊销232户企业名册.xls

 

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陵分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