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常政办函﹝2016﹞56号),经研究,市局决定申报创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8号)精神,通过创建活动,总结依法行政经验,查摆不足,以创建促实践,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目标: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措施:
1、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逐步推行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责任单位:许可办)
2、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本局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措施、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法制科)
3、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加强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四品一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各监管业务科室、综合执法局)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根据市场主体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情况实行分类监管。(责任单位:法制科、许可办、各监管业务科室)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管控,形成系统完备、运作协调、监督有力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措施:
1、制定修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裁量权基准。年内完成《药品管理法》裁量权基准修订工作。《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后,力争在年内完成相关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责任单位:法制科)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廉洁性审查制度。(责任单位:法制科、驻局纪检监察机构、文件主办科室)
3、建立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行政执法权力管控,编纂行政执法权力风险管控案例模板并加以推行实施,切实将行政执法各环节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法制科)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效率切实保证。
措施: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责任单位:人事科、办公室、财务科)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加强公众参与,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
3、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聘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法制科)
4、坚持重大案件与行政许可集体讨论制度。(责任单位:法制科、许可办、相关监管业务科室)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得到严格实施,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明显加强,案件办理水平明显提高,不出现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和行政败诉案件。
措施: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责任单位:监管业务科室、综合执法局、法制科)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众网上公示,执法检查文书局内网公示,加强行政执法信用信息收集报送,每年向社会公示一期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责任单位:法制科、机关党委)
3、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预防和惩治执法腐败现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监察机构、法制科)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法资格考试和普法考试,确保考试合格率100%(责任单位:人事科、法制科、机关党委)
(五)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定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法制科)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和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科、法制科)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聘用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每年集中组织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应急宣传科、财务科、许可办、法制科)
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人事科)
三、工作要求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结合年初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有工作方案、计划和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记录,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年底由法制科牵头对各科室、单位的工作资料进行检查、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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