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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6家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食药监管局 2016-11-16 08:51 字体:【

根据《2016年常德市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方案》和《常德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按照《常德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评定细则》,我局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10日,对全市26家县以上人民医院、中医院的药品购进、储存、养护、使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对药品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药品管理制度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收集供货方资料不全、药品购进未及时索取发票、部分药品未按照温度要求储存等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评定结果分为四类,现公布如下:


   评定等级

单位

第一类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南区

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石门县人民医院

第二类

桃源县人民医院

安乡县中医医院

汉寿县人民医院

澧县人民医院

临澧县中医医院

临澧县人民医院

澧县中医医院

津市人民医院

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

安乡县人民医院

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北区

常德市康复医院

石门县中医医院

第三类

西湖人民医院

西洞庭人民医院

汉寿县中医医院

津市中医医院

常德市第七人民医院

常德市妇幼保健院

桃源县中医医院

第四类

常德市第二中医医院

常德市第五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