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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突击排查的紧急通知(常食药监函[2016]124号)

来源:市食药监管局 2016-12-12 10:12 字体:【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监管部门:

 当前正值诺如病毒暴发流行高峰期,我市两所幼儿园已出现诺如病毒,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了重要批示。为了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加强学校食堂,特别是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食源性疾病引发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特就在全市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做出如下紧急通知:

 一、充分认识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及幼儿的生命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从今年以来检查及暗访的情况看,部分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无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个别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未落实晨检制度;功能布局不合理,操作不规范,冷藏冰箱内生熟食物混放;“五防”设施不全,食品添加剂未实行“五专”管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记录不全;餐饮具消毒保洁不符合规定要求;无独立的食品留样冰柜,留样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督促托幼机构、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各区县市及市直“五区”餐饮监管部门要督促各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辖区内各类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开展突击排查,进一步落实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各区县市及市直“五区”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集中一周时间,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实行拉网式排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是否落实食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当场提出指导意见,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进行回访复查,对整改不落实或到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托幼机构、学校食堂责令停止供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查重处。特别要加强农村和民办托幼机构、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达到发证条件的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达不到条件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妥善处置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各区县市及市直“五区”餐饮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各类食源性疾病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响应及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事件报告网络和食品安全事件舆论引导机制,严格事故信息管理,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力度,一旦发生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迅速控制事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小负面影响和社会危害。

各区县市及市直“五区”餐饮监管部门每天下班前报告一次排查情况,排查结束后将排查汇总情况书面上报市局食品消费监管科,联系人:刘华,邮箱:269285252@qq.com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