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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通知》的通知(常食药监发〔2017〕4号)

来源:市食药监管局 2017-01-13 12:05 字体:【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落实市编办《关于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的通知》(常编办发[2017]1号)、《关于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等开发区管理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更名的通知》(常编办发[2017]2号)及省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湘食药监办[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加强工作协调,主动联系政府办、编办等部门,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机构更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机构更名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2017年3月底前完成机构更名工作。请各局在每月22日前上报本地机构更名工作进展情况,直至更名完成之时(含当月)。

联系人:徐娟华

联系电话:7785493   

邮箱:740057425@qq.com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推进落实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湘食药监办〔2017〕1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湘府阅〔2016〕55号)及省编办《关于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6〕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省政府决定统一将全省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有利于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重大举措。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名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结合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30号)有关精神,加快机构更名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统筹推进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地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机构更名工作。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照省政府、省编办文件精神,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机构更名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政府办、编办等部门,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创造条件,协调解决机构更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机构更名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机构更名工作平稳进行。

(三)强化工作宣传。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利用好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机构更名工作,及时宣传本地工作进展情况,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支持机构更名工作,更好应用机构更名成果。

三、强化考核,确保落实

省局将对机构更名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开展专项督查,并纳入2017年度政府和食药监系统绩效考核范围。各地要积极推动县级政府、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省政府、省编办文件精神及本通知要求,加强综合协调、宣传引导、督导检查、评议考核,强化问责和考核力度,确保机构更名各项工作及早落实到位。

请各市州局在每月的25日前上报本地机构更名工作进展情况,直至更名完成之时(含当月)。

联 系 人:省局人事处 梁永恒;

联系电话:0731-88333387;

邮    箱:269074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