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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质监局 2015-04-12 19:47 字体:【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加强我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综合整治,提升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电线电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决定自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合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及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建立实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综合整治长效机制。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分析质量问题成因,着力解决关键问题,强化质量诚信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针对电线电缆行业存在的无证生产、假冒名优、掺杂使假、缩水瘦身、标注失范、违规使用等突出问题,坚持整治和规范、打击和帮扶、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打击一批产、储、运、销劣质电线电缆的非法团伙,集中捣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黑窝点,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违规使用劣质电线电缆的大案要案,集中整治一批质量问题突出、制假行为猖獗的电线电缆主产地区。通过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联合整治和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常德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市质监局副局长王孝明任领导小组组长,副调研员刘则新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县市区局、分局分管监督工作的局领导,市局监督科、质量科、计量科、稽查支队、市质检所、市计量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监局监督科,负责行动部署、协调督导和信息通报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责任人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实行从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原材料供应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制度,依法诚信生产经营。鼓励企业实行产品质量自我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加大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保障能力。

   (二)落实电线电缆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企业等级类别,分别实施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加严监管和特别监管等不同监管模式。通过全面实施分类监管,着力树立具有电线电缆企业质量诚信领跑者形象的优秀企业,着力严管和打击质量诚信低下的不良企业,以对企业的从严监督、科学监督和有效监督,大力引领和推进电线电缆行业质量诚信建设,扶持和促进一批质量诚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和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三)加大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将电线电缆产品列入产品质量重点监督目录,持续保持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强化监督的态势,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二是严格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监督管理,严格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加大证照不全企业查处力度,切实提高许可准入管理的有效性。三是进一步突出监督抽查重点,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加大抽查频次和范围。四是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严格执行“四个必须”和“五不放过”要求,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做到应整改尽整改。五是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电线电缆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典型违法行为,为质量提升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一是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利用信息化、电子化手段,实现企业证照信息、产品抽查信息、分类管理信息、质量违法信息、用户投诉信息、质量事故信息、行业检查信息的全面共享。二是把质量信用信息充分应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有用户投诉和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要全面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对证照不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以及存在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三是要加大对质量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力度,有效消除生产企业、监管部门、使用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质量违法成本,最大限度地挤压质量违法企业的生存空间,不断净化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1、辖区内电线电缆产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生产销售去向台帐制度。加大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保障能力。重点监督查处获证后年审不合格或未参加年审的企业,曾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被依法查处过的企业,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非法生产的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企业; 

    2、电线电缆集中销售市场、外地产品进入我市销售集中地;

   (二)重点区域

    1、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使用相对集中的地区及采购、使用大户单位;

    2、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

    3、无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重点违法行为

    1、电线电缆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使用劣质铜材和线径变小导致电线电缆导体电阻超标、绝缘护套厚度和抗张强度及断裂伸长率不达标、定量包装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

    2、伪造电线电缆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标志、认证认可标志、名牌产品标识、注册商标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

    3、生产、销售和经营性使用未经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违法行为;

    六、实施步骤

    整个整治提升行动从2015年4月15日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为期一年。共分六个阶段进行。

    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整治提升行动;

    2015年5月1日-2015年5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生产企业进行自我查纠,发现问题自行整改;

    2015年6月1日-2015年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相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具体组织开展整治提升行动,严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1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为重点督查阶段,市质监局将组织开展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深化推进;

    2016年1月1日-2月28日为规范提升阶段,结合督查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打击假冒伪劣电线电缆产品的长效机制;

    2016年3月1日-3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对电线电缆整治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电线电缆质量整治提升联合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次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认真抓紧抓好。要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工作,全面完成统一部署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协同配合。在提升整治质量行动中各单位要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完善协调机制,做到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组织联合调查、及时研讨处理方案、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及时进行法律会商等“五个及时”。

   (三)突出主体责任。各区县市局要督促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关于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实行产品质量自我承诺,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向主管部门和监督机关递交承担主体责任的书面承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统一重大事件报道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宣传报道联合行动中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和阶段性成果。积极宣传相关法规标准,提升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在2015年5月10日前上报有关专项行动情况和数据统计报表。2016年4月15日前,各单位要将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电线电缆质量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