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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市质监局 2018-08-27 17:19 字体:【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支队:

  据相关部门通报的信息及网上举报投诉,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气瓶安全事故,市质监局决定:结合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进一步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安全管理,落实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气瓶充装行为,杜绝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流入市场,维护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市场法治秩序,预防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事故。

  二、专项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期两个月,自2018年9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10日)。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辖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传达贯彻近期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检查整治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安全监察、稽查执法力量,开展突击检查、巡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3、整治提高阶段(10月21日-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1、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

  2、是否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充装标签;

  3、是否如实填写气瓶充装检查记录、充装记录;

  4、相关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督促、参与现场检查。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抽调安全监察、稽查执法精干人员,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检查到位。

  2、突出整治重点。按照整治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在正常工作时间开展现场检查的同时,结合辖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具体经营情况,采取下班“蹲守”、出站“盘查”、远程摄像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3、查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充装站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依法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企业违法信息报送市质监局,提请发证机关吊销气瓶充装许可。对已充装实瓶,一律采取依法查封或扣押,将瓶内气体回抽并将气瓶送检验机构检验或作报废处理。

  4、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同安监、住建、燃气、消防、公安等部门联系,共享执法信息,发现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报废气瓶已经流向市场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有关部门移送的相关信息认真核查及时依法处理,形成执法合力。

  5、强化舆论监督。联合新闻媒体,对严重违法违规或屡犯不改的充装单位予以曝光,形成震慑;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安全使用意识,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使用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市民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依法处理。

  6、巩固整治效果。将液化石油气单位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深化气瓶安全整治,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增加检查频次,巩固整治效果。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应认真总结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于11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质监局特安科。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