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市监发〔2019〕17号)
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深入开展,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和专项整治,促使我市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排查移送线索。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一线经营场所,充分依靠群众、依托互联网和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移送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配合开展操纵经营“黄赌毒”、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联合行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调取涉黑涉恶问题企业基本信息;依法配合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措施。
(四)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作用,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黑名单)管理,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对涉黑涉恶问题企业采取必要限制措施,让严重失信企业及其高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29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对餐饮经营领域、食品生产流通领域、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商品交易市场经营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是否存在强买强买、欺行霸市等现象的线索排查工作进行部署。要制定周密工作细则,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通过召开全面推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问题排查阶段(2019年4月) 各单位要结合已侦破涉黑涉恶案件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问题短板和隐患漏洞滚动式排查,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全社会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发现一批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监督盲区漏洞,为下步整治精准制导。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 各单位要针对前期排查梳理的问题漏洞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乱象开展依法治理,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开展全面攻坚。在整治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公安和政法部门通报,切实做到打早打小。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遏制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常态化、长效化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车、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对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设置举报箱,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二)强化问题发现。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用好、用足、用活各种手段,着力从消费者投诉举报、黑中介违法行为整治、集贸市场强买强卖、砖沙石霸、职业举报人恶意敲诈、合同欺诈、消费欺诈、利用登记注册多家公司实施欺诈以及极端上访等多方面,多渠道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通过线索排查工作,掌握一批涉黑涉恶线索,为开展打击工作奠定基础。
(三)强化打击力度。充分履行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职能,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中发现的违反市场监管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斩断黑恶势力的黑手,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强化部门协同。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的协同配合和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专项整治开展、典型案例、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明辉任组长,邓朝晖、蒋祖玉、申昌欣、刘家瑛任副组长,肖庭华、余凯旋、廖鹏浩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支队,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廖鹏浩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波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单位应比照市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相关工作。要落实依法履职责任,对内密切合作、认真履责,对外主动配合、搞好协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政纪法纪,对市场监管干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以权谋利、失职渎职行为,执纪部门要严肃问责。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1800736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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