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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工作方案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9-06 17:21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市监信〔2019〕85号)要求,市局决定对市本级已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开展定向抽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抽查任务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一)。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已报送公示2018年度年报的企业名录库中,抽取市本级登记的物业管理、汽车销售、住宿服务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按市本级登记的物业管理、汽车销售、住宿服务企业40%比例,定向抽取企业检查对象100户。

三、抽查事项和内容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0、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

由市局在《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 随机匹配。

五、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综合管理系统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9月6日在市局现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9月至11月实施检查;11月20日前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七、抽查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八、实施检查步骤

一是采集涉企信息。从综合管理系统等平台采集检查对象的相关信息。

二是送达抽查通知。制作《抽查告知书》,并送达抽查对象,通知抽查对象按时提交检查资料。

三是组织开展检查。对抽查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书面检查;对登记事项等有必要现场检查的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注册资本的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

四是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按照“谁办案、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查处结果。

五是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式资料,由检查机关整理归档保存。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抽查结果类型。

抽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八种类型。

(二)公示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自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抽查结果;其他抽查结果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依法应当立案处理的,查处结果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公示。

(三)后续处理。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有关企业改正。

抽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

抽查发现企业应由其它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抽查发现企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