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到期解聘首批常德市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公告
各位志愿者:
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消委审核的等流程,最终有58位同志光荣成为我市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并于2017年10月15日举行了常德市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仪式,给各位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并进行了系列培训。
常德市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两年来,各位志愿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始终对消费维权工作充满热情,积极支持并参与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消费维权活动,特别是在参与协调处理各类消费纠纷、揭露经营者侵权行为、参加消委组织的学习培训和消费体验活动,以及对经营者侵权行为的消费维权约谈等,表现积极,作用突出。此外,不少志愿者还通过来电、来信、留言、上门等多种形式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们谨向大家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两年时光白驹过隙,虽然短暂但志愿者们在纠纷现场与侵权者斗智斗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工作气势,在培训现场全神贯注、认真听讲、学以致用的学习态度,在经营者约谈会现场有力有节、不卑不亢、法律娴熟的点评风格,在消费体验现场细心观察、不懂就问、合理建议的为民作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也给我们留下了最珍贵的记忆和最美好的画面。正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被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授予“全省市州消委组织工作目标考核红旗单位”和“全省消委系统宣传工作红旗单位”荣誉称号。过去两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凝聚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凝聚着每一位志愿者的辛劳和汗水!在此,我们向大家道一声:辛苦了!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常德市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和《关于聘请张美安等58名同志为常德市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决定》(常消委字〔2017〕第16号)的相关规定,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聘期(2年)到2019年10月15日到期,圆满完成工作使命,聘任自动解除。根据互联网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经报请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常德市首批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微信群也将于2019年10月15日解散。
特此公告。
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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