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物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物业行业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写了本指南。本指南旨在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的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一、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
(一)物业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将疫情防控和物业管理工作相结合,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疫情防控安全应急预案。物业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病症,或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近期到过的场所,应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三)物业服务单位要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培训、岗位操作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
(一)按照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2020年1月12日(含当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来常从业人员应主动向本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如实登记信息,从抵常之日起14天内实行居家或者集体隔离观察。
(二)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三)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检查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发热(37.3度以上)、咳嗽、咳痰、胸痛、胸闷、腹泻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四)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五)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包括在咳嗽及打喷嚏后、餐前便后、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等。
三、定期清洗消毒物业公共区域、设施,保证物品存放整洁
(一)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二)电梯厅、消防楼梯、卫生间、停车场、以开窗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min。
(三)电梯按钮、轿厢按钮可用保鲜膜(塑料薄膜)贴住并每日更换 1次;电梯按键、轿厢扶手等表面,保持清洁卫生,应用有效氯浓度 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日至少 2次。
(四)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公共区域每日使用浓度为 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至少 1-2次;楼梯扶手每日使用浓度为 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2次。
(五)户外座椅、儿童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户外设施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消毒 1-2次,使用有效氯浓度 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次作用 30min。地面用有效氯浓度 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排水沟每日至少消毒 1-2次,用有效氯浓度 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
(六)垃圾清理站每日至少消毒 2次,使用有效氯浓度 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距垃圾池周边 2米的地面(含垃圾桶、垃圾池等)进行喷洒;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定点收集桶。
四、物业服务单位落实物质保障
防控物资方面,基本消毒药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手液),防护器具(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必要时配置紫外线消毒灯,防护服、护目镜、防护胶鞋等。
五、对物业区域实行出入控制,并登记台账
(一)原则上拒绝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外卖员等),项目务必提前做好相关通知工作。快递公司、外卖等所配送的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并通知客户自行领取。
(二)所有进入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超 37.3度拒绝进入,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居委会处理。
(三)需仔细监控出入门岗的客户往来车辆和人员,并登记其外出行程、去向,同时重点提醒客户减少外出、戴口罩、不去疫区、不接触疫区人员等防控要求。
六、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
(一)协助政府部门对物业使用人情况进行排查,建立疫情台账,并按要求收集疫情人员信息,如个人基础信息、近期出行信息、车辆出入信息、体温监测数据、健康状况等,及时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二)配合当地宣传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并通过微信推送、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及时向客户传达疫情防范知识、政府管控政策、疫区客户隔离等信息。
(三)发现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应配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有效隔离,严防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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