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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8 17:30 字体:【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常德经济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城管执法部门,机关相关各科室:

  根据中央、省、市平安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常德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德市公安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常德市城管执法局

2020年12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平安创建水平,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常德市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平安组〔2020〕 9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平安常德”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以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不断提升“平安市场”创建的层次和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常德,为全市人民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参创主体

  “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参创主体是全市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市场(含乡镇农贸市场),具体指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的、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的交易场所,由市场经营管理者(市场开办者)负责自主经营管理,依法承担市场经营管理责任,有若干经营者进场经营,实施集中、公开商品交易的场所。

  三、创建目标

  制定科学的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 “三个不发生”“一个建立”的创建目标。力求在市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含消防火灾事故),不发生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性事故;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设施安全完善、主体诚信自律、交易稳定有序、制度科学有效、群众满意放心的“平安市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常德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董明辉担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黎明任常务副组长;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申昌欣,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培桂,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丁指南,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易宗云,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新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蔡胜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晓林,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刘振华任副组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卫健委疾控科、市应急管理局法规科、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钟昌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调度、协调、考核验收及业务指导工作。

  各区县(市)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市场”的创建工作,确保“平安市场”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五、职责分工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为厘清责任边际,强化协同配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对辖区内交易市场考核评分;依法登记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依法核发相关许可证,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各类消费纠纷;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交易市场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倡导明码实价,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强迫交易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建立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   

  (二)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经营者、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犯罪活动,指导、监督各类交易市场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市场领域的涉黑涉恶行为。

  (三)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做好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五)商务部门。指导规划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指导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市场进行提质改造及规范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市场诚信宣传教育和相关创建活动。

  (六)卫健部门。对市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及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健康体检、领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七)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从严落实消防安全指导措施。

  (八)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市场及周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经营性占道、公益占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管理。

  六、工作重点

  (一)明确市场的责任义务。明确市场开办者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市场日常事务及管理责任,全力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者履行职责。

  (二)加强市场硬件设施管理。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市场具体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着重突出农村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市场升级改造。

  (三)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设有专职的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管理,做到随时保洁、及时清扫,确保场内清洁卫生;适时开展市场除“四害”活动,定期进行搬家式清扫,清除蚊蝇孳生地。

  (四)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抓好市场交易秩序的长效管理。固定摊位和店铺做到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市场服务功能齐全,摊位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明码标价,市场内摊位设置整齐、无摊外摊、店外摊。严格杜绝随意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着力为消费者构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五)加强市场安全管理。市场设施升级改造到位,确保市场设施安全;督促开办单位按照公安、应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不发生纵火、爆炸、盗窃安全事故;及时调解处理买卖纠纷,确保市场内不发生凶杀、抢劫、制假售假、欺诈事件。

  (六)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市场内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履行好各自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好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食品准入关,确保市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七)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按照“六查六看”要求,抓好场内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营造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氛围。严防“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市场,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七、工作步骤

  “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从2020年12月开始至2023年11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部门职能分工,细化创建考核指标,制定“平安市场”创建方案,部署安排“平安市场”创建工作。进一步广泛宣传、动员、部署,掀起“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高潮。

  (二)全面推进阶段(每年元月-9月)

  1.加强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通过了解“平安市场”创建的背景、实施方案、创建标准等内容介绍,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2.实地走访督查,考核评分排序。

  市“平安市场”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辖区适时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督查,推动各创建机构将“平安市场”创建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的创建。各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平安市场”创建考核标准对各交易市场进行考核评分排序,每年9月30日前将排序结果上报常德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考核阶段(每年10月)。市“平安市场”创建领导小组对各辖区上报的“平安市场”创建考核评分结果认定考评等次并予以通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是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各类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平安市场”创建摆上突出位置,坚持重点重抓,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组织推进。各地要坚持“党政领导、综治指导、市场监管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按照“目标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切实把“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调联动,通过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考核细则,明确创建对象、范围、目标和措施,使“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达。

  (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创建活动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争取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去。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力推动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实。要把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要在广泛听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对辖区的交易市场进行“平安创建”考核评分。连续三年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的,由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授予市级“平安市场”称号。“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纳入各区县(市)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没按要求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予以考核扣分。

  请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1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平安市场”创建联络信息表上报到市场监管局(邮箱:1079544738@qq.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姚新宇 13875002208   谢朝波 19936814993

  市公安局联系人:彭文 13907361935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龚慧 13875055032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蹇斯炎 13973650805

  市商务局联系人:蔡辉 18188980388

  市卫健委联系人:刘忠红 13707368850

  市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徐高勇 18601371352

  市城管执法局联系人:胡芳勤 17773602311


  附件:1.常德市“平安市场”考核评分细则.doc

     2.“平安市场”创建工作联络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