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的公告(2021年03号)
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太子庙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汉寿县金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太子庙店。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9点3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13楼会议室(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1889号)。
四、注意事项
1.如需参与旁听的人员请于2022年1月5日17时30分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须于1月7日9时15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科室:法制大队,联系电话:18073602270。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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