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0905)
澧县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丰彩购物中心经营的“螺旋青椒(辣椒)”(抽样日期/购进日期:2022年5月13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 14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检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A2022-01-J790617)显示:澧县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丰彩购物中心经营的“螺旋青椒(辣椒)”(抽样日期/购进日期:2022年5月13日)检测项目敌敌畏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0.39mg/kg;限值≤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2年7月20日该批次“螺旋青椒(辣椒)”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复检:敌敌畏项目仍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0.41mg/kg;限值≤0.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7日,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告知复检权利,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库存。
经查,上述批次检验不合格的“螺旋青椒(辣椒)”系当事人2022年5月13日从武陵区邱雪生蔬菜店(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石公庙村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A8-07/08/09号)购进,进货数量为20公斤,进货价格为3.2元/公斤。当事人共售出18.81公斤(剩余1.19公斤产品损耗销毁)、违法所得94.15元。当事人在接到上述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在其经营场所张贴了《食品召回公告》,因涉案产品售出时日久远,实际未能召回上述批次检验不合格的“螺旋青椒(辣椒)”。
当事人购进涉案产品时查验了供货方“武陵区邱雪生蔬菜店”的营业执照、农药残留检验单(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和涉案产品的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因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螺旋青椒(辣椒)”是从武陵区邱雪生蔬菜店采购、产品生产基地疑似来源于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留古镇宋村一组和二组,本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该违法线索分别移交给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渭南市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因当事人购进涉案“螺旋青椒(辣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购进涉案“螺旋青椒(辣椒)”不符合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的规定,2022年9月2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9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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