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一、城市基本情况
常德市是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之一,也是长株潭“3+5”城市群之一。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首届魅力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美丽山水城市、中国最安全城市、首届国际湿地城市等称号。常德市下辖9个区县(市)和5个管理区,总面积1.8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7.91万。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74.5亿元,位居全省第三位。全市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1万余家。
二、创建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017年,常德市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8年5月,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创建动员大会。2021年11月,国务院食安办发文公布常德市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2022年4月,以市创建指挥部名义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创建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铺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3名副市长(含1名市委常委)为副指挥长,26个市直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区县市(管委会)参照成立创建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市创建工作。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创建工作推进大会,建立并落实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工督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密集研究部署调度,高位协调推进创建工作。
三、创建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重要文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范畴,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密集研究部署调度。建立市委巡察与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绩效考核、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党委政府巡(督)查,市人大把食品安全列为重要监督内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大检查;市政协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列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评议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市长任主任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及时调整人员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健全食安委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制定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风险交流、工作督查等制度,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区县(市)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办,组建2880人的农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每人每月按400元标准补贴。每年对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市县两级食安委(办)代表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拓展,成员单位依职发挥作用明显,坚持年初有安排、半年有调度、年底有考核总结;其他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协作机制运行趋于顺畅,形成了共治合力。
三是完善法规制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战略,坚持做到“五纳入”“四写进”(即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纳入绩效考核、纳入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纳入市委巡察重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写进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报告),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三小”、农村集体聚餐、餐厨垃圾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行刑衔接、食品安全追溯等制度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19至2022年全市每年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分别达1.06亿元、1.12亿元、1.18亿元、1.22亿元,四年累计投入4.58亿元。
(二)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开展多轮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农药减量行动,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落实定点屠宰制度,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打击生猪违法违规调运行为。在市城区建立活禽集中交易屠宰市场,实现集中检疫。
二是严把农产品及粮食质量安全关。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身份证+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建立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基地696个,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435个,养殖环节“三品一标”认证165个。建立健全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严格控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途。加强粮食质量抽查和专项检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三是实施“最严执法”。深入开展“护苗”“护老”“网剑”等攻坚行动、特色食品全产业链排查整治、“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守查保”和“昆仑2020、2021、2022”等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检察院、公安“两个联络室”,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自2018年启动创建以来,全市共办理违法一般程序案件7526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 63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2个。移送涉刑案119件,移送起诉246人,刑事判决59人,被公安部列入部督案件2 件,被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10件。
四是深化综合治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利剑”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514家次,监督抽查13564批次;规范“三小”管理,对小作坊实施分类许可,建立禁止性许可目录,“三小”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得到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简报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和推介。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整治使用禁限用农药、瘦肉精、违禁药物和私屠滥宰、制假售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启动全市农村学校食堂达标建设三年行动,投入资金约1.57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项目114个;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内容,制定《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中小学学生营养餐带量食谱指南》,辖区内学校100%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100%实现视频厨房全覆盖。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1.6万余家次,责令整改506户次,规范引导办证217家,关停食品经营单位134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59名。
(三)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基层建设。持续加强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各监管所均配备了执法车辆,执法单位配备了多功能执法记录仪,各乡镇(街道)快速检测、农残检测室检测设备配置规范,各项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是提高监管水平。全市9个区县(市)单独设立食品监管机构,165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监管派出机构116个(其中“一乡一所”86个、区域中心站所30个),建成145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部、省级环境监控点29个,市级动态监控网点60个。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卫健、水利、教育、发改、海关等管理机构均配备了专职监管力量、专业检测设备,市食品检验所、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专业检测机构能力逐步加强。建立了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乡镇(街道)快检为前哨,分层次、功能定位明确的检验检测体系。全市监管力量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80%,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业务培训时间达到50课时。
三是加大检测力度。投入近800万元用于食品技术研发,安排专项经费5500多万元,建设共享实验室,完善市级食品检验所建设,扩增食品参数1349个,基本实现28类食品全项检测;积极推进各区县(市)成立了区域性食品检测中心,全覆盖日常监督抽检项目。2020-2022年,全市每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监测)24371批次、33708批次、32668批次,抽检量分别达到4.2批次/千人、5.5批次/千人、5.5批次/千人,抽检结果100%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
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建成216个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快检室。市、县两级每年制定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后处理管理办法》,核查处置各级抽检和外地转交不合格(问题)食品,全部按程序核查处置到位。健全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监测任务1334份,检出风险样品92份,风险检出率6.89%。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设立报告医院181家,哨点医院2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形势会商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制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湖南)启动仪式暨湖南省示范性Ⅲ级食品安全示范应急演练,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实战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近年来常德未发生较大级别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建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持续开展全覆盖多轮次进口冷链食品检查,指导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定期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贮藏、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经营场所预防消杀。
六是加强“双安双创”建设。成功举办全省“双安双创”现场会,推行全域创建,武陵区、鼎城区成功创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汉寿县、桃源县等6个区县成功申报第三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安乡县成功申报第四批创建。积极开展监管示范创建,鼎城区、桃源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大力推进汉寿县、澧县、安乡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深入推进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乡镇创建11个,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凸显。
(四)推动社会共治
一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作出批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专题汇报,亲自支持和协调安排市级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包保工作,督促区县(市)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市县乡三级食安办建立“一盘棋”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市县乡村一体推进。全市41499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数据核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ABCD四级包保主体台账、6110名市县乡村四层包保干部台账、420名食品安全总监依法配备、“三清单一承诺书”建立签订、食品安全总监培训、首轮包保督导等工作任务有力有序完成。
二是健全诚信自律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制定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标准、信用记录评价方法,动态更新各类企业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推行“红黑名单”等诚信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曝光力度。出台《常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定期公示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在金融、土地、许可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全市食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从我做起”诚信宣誓和道德讲堂,1万余人接受食安培训。力促食品行业协会健全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动员所有单位与创建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力。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出台《常德市关于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政府引导、行业协会主导、保险公司参与组建共保体食责险模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逐步覆盖所有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至2022年12月底,全市9家保险业务机构参与投保食责险,保险金额8.17亿元,参保覆盖40余万人次。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制修订《常德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在新闻媒体、网站开设“食品安全问计于民”专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聘请20名食安特约监督员,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和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100%。
五是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采取张贴标语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宣传片和科普视频等方式,广泛开展“食安常德 你我共享”主题宣传教育。在国家及省市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新闻稿件、经验报道600多篇。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288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35场次,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强化行业自律。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食品安全公众认知和满意度调查2次,访问1.9万余人,收集意见建议800余条。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视角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五)探索示范创新
一是创新信用监管。以信用赋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将信用监管作为贯穿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工作、系统性工程和重要着力点,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管共治的四位一体监管新格局。出台《常德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构建科学公正的信用评价模型,制定食品生产信用风险等级及分级标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全量归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类信用信息,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
二是创新智慧监管。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构建了“一中心一平台N系统”食安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支撑我市食品监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中心”是指“常德市智慧城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一平台”是指“常德市智慧食安监管平台”“N系统”是指“N个智慧监管业务系统”。先后建设了“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农贸市场监管平台”“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平台”等项目,有效覆盖了从食品生产、流通到餐饮消费的全过程。
三是创新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携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双证”入市,建设食用农产品“基超对接”销售点,销售点销售的每一个品种食用农产品均有可追溯二维码,确保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质量可靠。进一步提升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完善农贸市场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者档案,在农贸市场试点推广智慧化监管系统,经营者信息、产品进销情况、产品质量情况等全部可以通过智慧化系统实现公示、追溯、查询。
四是创新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制度机制。保障监管网络畅通。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广泛“融”、现场“盯”, 破解机构不垂直管理后,沟通难、协调难、指挥难等问题,形成全市市场监管“一盘棋”的格局。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在纪检监察部门常态“巡”、动态“查”的约束下,使“监管责任增到最大”“行政权力减到最小”,把监管做到“严而又严”、服务做到“优而又优”。促进监管效能提升。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检察、驻局纪检监察组商议,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联动办案制、联合督办制。通过函件催办、现场督查等方式,实时掌握办案进度,确保案件快办快结。
五是创新“三小”综合治理。采取健全制度机制、实施提质改造、促进集聚发展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三小”从“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三小”整治工作经验被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简报推介。聚焦治“散”,强化统筹统管。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负面清单”,明确食品小作坊许可、监管事项,开创性将“划定临时设摊区域”写入地方法规,设立食品小摊贩和早夜市规范点 58 个,推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和划区集中经营。聚焦治“小”,凸显精致精美。采取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强化监管等手段,打造了23条食品安全示范美食街;实施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建设,切实改善和提升小餐饮卫生状况和基本条件;强化合规帮扶、精细指导、宣传推介,打造一批精特非遗食品小作坊。聚焦治“低”,推动提质提档。多形式、多举措、多维度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实地观摩、开展指导帮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按照“三有”“四不”“五统一”的要求,实施规范管理;推动食品小作坊集聚基地建设,实现了“集中生产、集中排污、集中监管、集中检测”,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以全面提档升级。通过“三小”综合治理,实现了整章建制、规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创新“明厨亮灶”监管。出台《常德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及远程监管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大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建成“明厨亮灶”3.2万家,创新LESS管理体系,推行学校食堂、中小餐馆后厨标准化管理。出台《常德市小餐饮“透明厨房”提质工程两年行动方案(2019-2020年)》,提质改造小餐饮门店6848家,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大幅提升。
七是创新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出台《常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投资1.7亿多元建成占地45.5亩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积极推行餐厨垃圾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八是创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针对农村集体聚餐人数多、条件差,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特点,修订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申报备案、现场指导全程管理工作机制,并安排了专项经费对信息收集、现场指导的工作人员予以经济补贴。积极探索“中央厨房+流动餐车+服务公司”的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模式,引导农村集体聚餐服务走正规化、专业化、公司化经营道路,大大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五年来,培训农村厨师12000余人次,备案指导农村集体聚餐近30万场次,未发生一起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九是创新食品产业发展模式。实施米粉提质工程,将全市43家湿米粉生产企业整合为17家,推动常德米粉产业园建设,实现集中生产、冷链配送、冷藏销售。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工程,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品种改良和基地改造力度,积极创建“两品一标”(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常德香米”“石门柑橘”被评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常德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重要生产基地。“常德香米”“石门柑橘”被评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常德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重要生产基地。全市现有绿色食品188个、有机食品51个,地理标志商标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个,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42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常德“金健”牌系列精米先后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全国放心粮油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金健”牌面粉、面条、植物油、液态奶均获“湖南名牌产品”称号,乳品成为全省第一品牌,市场占有份额每年大幅上升。发展食品连锁(加盟)经营、餐饮食材统一配送,推动行业提质升级。推进批发市场迁建工作,新建新发地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园。
四、存在问题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但食品安全形势以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仍然不容忽视。
(一)食品安全监管专业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本次自查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尚不能满足需要,尤其是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少数基层监管所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偏低,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不齐全。
(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本次自查发现少数企业未能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范,未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存在食品安全自查和培训教育不到位等现象。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本次自查发现,经营者对食品安全专业知识,风险防范的相关措施了解还不够,社会面对食品安全的风险防控亦有疏漏,参与度不够。应进一步强化推进社会共治力度,广泛促进从经营者到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认知素养方面的提升。
五、自查结论
通过五年创建,总的来看,创建以来,常德市紧扣创建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普惠共享、人民满意”为主题,全域推进创建工作,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总体达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的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近年来,常德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斐然,自2019 年至2021 年连续三年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排名第一,2021 年获评省人民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第三方调查显示,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逐年提升,从2018年创建工作启动时的 81.31分到2022年的 89.41分,提高了近 10 个百分点。近三年,国家、省对我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超过 99%,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多年获评A级。
我们将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落实党中央、省、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治理措施,针对此次自评查摆的问题扎实攻坚、全面整改,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确保我市食品安全长治久安。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20日。
联系方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武陵区朗州路1889号,邮编:415000,联系电话:0736--7789675。邮箱:cdssacj@163.com。
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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