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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7 07:38 字体:【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是消费旺季,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

  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落实明码标价

  商超、酒店、集贸市场、客运及旅游景点等经营者在节日期间,要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商品和服务落实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三、严禁价格欺诈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禁止哄抬价格

  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