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心乘坐出租车,这份提示请收好! 常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4年第6号消费提示
消费者日常出行、外出游玩,少不了乘坐出租车。尤其对于外地游客来说,出租车就是一座城市的“形象窗口”、流动的“城市名片”。为保障消费者在选择、乘坐出租车时安全放心出行、依法维护权益,常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1.选择有明显标识的正规出租车,观察车牌号及驾驶员姓名,避免搭乘标识不清的非法营运车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2.到高铁、火车站指定地点搭乘车辆,不要随意搭乘站内、站外驾驶员私自喊客、揽客的出租车辆;
3.出租车要按规定打表收费。如遇乘车途中驾驶员议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行为,消费者要拒绝并保留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4.消费者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驾驶员不得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拼车搭载其他乘客;
5.出租车驾驶员要保持车内清洁,规范行驶,保障乘客人身安全。消费者可对驾驶员是否存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微信聊天等行为进行监督提醒;
6.车费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在乘坐出租车结算后,要向驾驶员索要车费发票;
7.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驾驶员有绕道、拒载、强行拼客、中途甩客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保存消费凭证后,可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依法维权。
(消保委秘书处 张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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