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傍名牌”说不 市工商局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5月底,市工商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常德区域范围内存在大量的侵犯“张新发”、“牛哥”、“十八子”等品牌槟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伪劣槟榔,该局于6月1日—16日重拳出击,结合全省“打假护牌”专项行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企业和商品),出动经济检查支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在武陵区、鼎城区、德山经济开发区、汉寿县等区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范围的排查及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在槟榔生产企业专业打假工作人员配合下,检查商超和槟榔专门销售门店14个,发现无证照经营门店2个,扣押涉嫌假冒“张新发”等品牌槟榔400余包,扣押涉嫌假冒“张新发”、“牛哥”、“十八子”等品牌散装槟榔外包装袋1000余个。在此次行动中,工商执法人员与厂家打假人员向商场、超市、槟榔专营店负责人及场内顾客宣传了品牌槟榔真假的识别诀窍,宣传了食品经营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市工商局已对上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同时,市工商局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要在正规门店和商场、超市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预包装及散装槟榔,谨防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仿冒等“傍名牌”行为不仅侵犯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打击假冒、仿冒等“傍名牌”行为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工商局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假护牌”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工商竞字〔2016〕2号)文件精神,重点打击以下五类行为:1、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3、擅自将他人知名字号或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在市场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或混淆行为;4、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5、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仿冒商品、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和名称等行为。
市工商局欢迎广大市民向该局提供“傍名牌”案件线索,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上述五种违法行为,请拨打工商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直接致电市工商局经检支队0736—7227393。
图为工商执法人员在超市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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