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3月起,常德市已全面推行本市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常德市工商局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将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单注销程序。
企业申请简单注销,应当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栏向社会公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内有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承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简单注销程序的实施将更有利于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更有利于清晰各方责任,保护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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