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试点个体户简易注销
日前,湖南省常德市工商局出台了《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常德市是这次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是全省两家试点单位之一,并且是全面开展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有两种情形,一是依申请的简易注销;二是依职权的简易注销。依申请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只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或明确表明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事项的文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视为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将依职权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一)经营者死亡(含被宣告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三) 经营者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四) 登记机关在回访、抽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经营者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五)连续二年不申报年度报告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常德市工商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个体工商户197722户,较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以来,同比增长16.69%。
据了解,注销后,个体工商户将不再纳入本地在册有效的市场主体统计数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也不再对其原经营地址申请新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查和限制,其字号名称将保留一年。
目前,常德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争取4月底前完成试点,5月初全市铺开、月底全面完成,9月30日结束试点工作,先行先试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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