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146家企业申报简易注销
截止2017年5月2日,常德市申报简易注销的企业共146家,目前已办结29家,不予受理1家,其余还在公示期,同期申请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为336家。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简化注销登记程序,缩短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常德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从3月1日起实施。常德市工商局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将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单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程序相比,无需清算组成员备案、无需登报,注销的条件、流程、所需资料、时间相对简便快捷。企业申请简单注销,应当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栏向社会公告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内有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议异并简要承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已经营、有债权债务、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直销企业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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