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全部完成机构更名工作
为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湘府阅[2016]55号)和《关于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6]27号)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省政府要求全省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常德市于2017年3月底全面完成此次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名工作,将全市综合设置的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统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针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提出的建议要求,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底认真领会省政府、省编办和省食药监局的文件精神,主动与市编办对接,市编办迅速落实并下发(常编办发[2017]1号)和(常编办发[2017]2号)更名文件,市食药监管局也转发了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协调督导县局尽快解决机构更名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确定了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工作进展,确保了机构更名工作的落实到位。(市食药监管局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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