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药监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学习宣传,了解《民法总则》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把握《民法总则》精神实质,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22日上午举办了《民法总则》专题学习讲座。讲座由局法律顾问、湖南群杰律师事务所梅刚律师主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仕平主持。
《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总则》国民生活密切相关,是贯穿公民一生的一部法律,将开启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梅刚律师围绕民法的发展变化,重点解读了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在形式上、内容上的关系,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详细阐述了增加胎儿民事权利、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的调整、监护制度、法人的重新分类、个人信息、虚拟财产的保护、英雄烈士死者的保护、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对未成年性侵追诉权的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调整等9个方面的创新性规定。
讲座现场
近年来,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干部法律素质的提升,建立法制培训制度,在国家法律、法规出台、修改后都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培训,掌握最新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了法治观念,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治部门、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制科吴凌婧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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