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米粉提质工程推进会召开
1月24日下午两点半,全市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米粉提质工程推进会在德山召开,市食药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祖玉,市食药监管局党组成员康凯,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分管食品生产、流通的副局长,食品生产、流通股长和酒类执法负责人共51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食药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杜红波和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李友林分别就全市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湿米粉提质推进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祖玉对于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作了专门强调,要求各地结合“两节”市场检查,切实推进酒类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酒类产品监管,充实执法队伍力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要加快酒类随附单电子溯源服务平台注册工作,发挥其在酒类监管中的作用。市局党组成员康凯就切实掌握辖区内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样检测,加强出厂检验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加强湿米粉的监管,特别是对湿米粉销售环节的监管,督促湿米粉的销售者按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购进、销售、贩卖湿米粉的经营活动。湿米粉的生产企业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餐馆、食堂等湿米粉的经营者购进湿米粉,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得从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者手中购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参照《湖南省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的要求,审查其是否符合“运输车必须专车专用,运输米粉的车辆不得用于有毒有害物品的装运,车辆应当每天清洁和消毒并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和储存温度应控制在25度以下”的要求,方可为其办理。
会上,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就如何落实两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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