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质监系统体制调整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通讯员:尹银清)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7月30日,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常德市质监系统体制调整交接工作会议,顺利完成了机构编制和人员移交工作。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津市、安乡县人民政府及其县(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长春受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水平的委托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质监局向常德市移交机构编制人员等相关情况,部署了向县(市)人民政府移交工作,重点向县(市)委组织部移交了所在县(市)质监局科级干部花名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现实表现材料,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档案(含机关离退休人员);向县(市)质监局移交技术机构人员档案(含技术机构退休人员);向县(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移交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花名册等。市政府和市级组织、编制、人社、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移交清单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各县(市)组织、编办、人社、质监部门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就移交的各类档案、人员花名册、移交清单审核后进行了签字接收;各县(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签字确认。下一步,常德市质监部门将按照分级管理赋予的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发扬垂管15年来常德质监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宝贵精神,以服务常德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四个常德建设为重要抓手,狠抓“一化三型”党建工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新常德新创业”谱写好更加辉煌的质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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