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荣获“消费维权新闻宣传优秀单位”称号
近日,在江西赣州市召开的全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传来喜讯,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被中国消费者报社授予“2019年度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地市级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全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每年举办一次。本次座谈会于近日在江西赣州市举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等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省市及部分地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就当前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进行座谈,相互交流经验,介绍各自特色做法。
会上,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杨力军代表报社宣读了《关于表彰2019年度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其中,湖南省有三家单位获奖,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和石门县消费者委员会分别获得“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省级优秀单位”、“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地市级优秀单位”和“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县市级优秀单位”。
2019年上半年,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握消费维权着力点,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支持中国消费者报社开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为宗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及时为中国消费者报社提供有价值的消费维权新闻线索,其中“电信空中服务费”与“机动车套路贷”投诉的处理工作被《中国消费者报》先后在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此外,市消费者委员会先后就消费热点问题发布《警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消费陷阱》、《警惕非法医疗美容机构将“美容”变“毁容”》等9篇消费警(提)示,科学引导消费者。同时,在全省率先就“消费者被影院强制购买3D眼镜”问题对全市5家电影院进行了约谈,这些工作都受到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
(张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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