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澧县:从细微处发力 “三个用心”办好群众身边事
2024年以来,澧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大力维护群众利益,将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作为大事要事来抓,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食品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从校园“一粥一饭”入手,用心抓培训强监管,办一些让群众认可的事
精心部署,责任进一步压实。 2024年3月,县食安办制定《澧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多部门组成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4月-6月,该局出台印发《关于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目标任务细化为工作清单,逐项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从制度和责任上筑牢基础,补齐短板,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精细培训,能力进一步提升。该局坚持示范引领,在澧州实验学校、澧县职业中专学校两个“示范点”实地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涵盖200余家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到食品安全员及操作员等,培训达1000余人次。通过现场观摩与培训,详细解读规范文件,督促学校落实“两个责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启动后,该局联合县教育局多次召集全县为校园提供大米的8家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约谈培训,坚持 “防”“治”结合,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县大米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精准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除开展日常监管外,该局在春、秋季等重要节点,依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开展专项检查。县局联合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各镇(街)基层市场监管所同时发力,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累计200余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300余个次,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75处,限期整改50处,校园食品安全相关案件立案3件。对全县43所学校的大米、食用油、肉类、农产品等开展抽样检测,共抽样234批次,其中228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该局对涉及不合格的6所学校依法予以处理。
从夜市“一肉一串”入手,用心抓整治守安全,办一些让群众暖心的事
行动迅速,主动作为。根据市、县纪委监委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要求,8月22日开始,该局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启动夏季夜市肉制品专项整治,股、队、所同时行动,将夜市肉类产品作为整治重点,将夜市餐饮经营户的主体资质、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列入整治清单,进一步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集中整治,守护安全。9月8日-10日、9月20日晚上7点,澧县市场监管局、澧县公安局连续对城区20余家大中型烧烤、火锅、卤菜餐饮店集中开展整治,围绕肉类产品,详细检查经营者是否能提供完整的进货台账(票据)、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检查各种肉类是否按规定储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冷藏、冷冻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重点检查预包装肉制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有肉眼可见的腐败变质等情况。
抽样检测,强化宣传。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从腌制肉类、冷冻肉类、新鲜肉类、各类烤串中随机抽取60多个批次开展检测,为精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提供法律依据。执法人员向经营者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伪劣鲜肉和肉制品的危害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予以提醒,不断提升经营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已检查夜市餐饮户22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问题隐患20余项,立案调查1起。行动将持续至10月底。
从两电“一车一码”入手,用心抓规范严执法,办一些让群众满意的事
专题调度早推动。根据工作要求,该局于5月16日和8月22日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并成立“两电”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和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专班,期间多次召开调度会和约谈会,从成员单位、下属单位到“两电”经营门店逐一宣传和发动,倡导“两电”安全的重要性,以“安全充电、满电回家”行动发挥自身的示范引领作用,从源头上加强“两电”安全管控,共同推进落实“两电”安全监管工作。
隐患排查促规范。从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入手,落实相关国家标准的“两电”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要求;督促销售门店执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销售门店合法合规经营,切实推动电动自行车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见效。对辖区内“两电” 生产、销售、修理企业摸底排查,从进销货台账入手,督促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目前,澧县共有销售门店46家,各门店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责任牌均已上墙。
重拳出击防风险。该局严查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违法行为;严查在改装服务中使用伪劣蓄电池、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各类非法改装加装行为;坚持对销售、改装等环节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溯调查,强化信息通报,对发现的伪劣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及时通报给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并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目前,该局检查销售门店120余家次,对全县仅有的1家线上经营店开展检查,并配合公安部门督促平台经营者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健全骑手安全教育管理。与辖区内2家即时配送企业(美团、饿了么)签署《电动自行车安全承诺书》,督促指导企业与骑手签订《骑手安全承诺书》。立案查办违法案件4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现场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0起,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真情。该局将立足职能为民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大力查办相关违法案件,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努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清单”变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清单”。
(供稿:澧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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