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试点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日前,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是湖南省全面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的两家试点单位之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有两种情形,一是依申请的简易注销,二是依职权的简易注销。依申请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经营者只需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视为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将依职权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经营者死亡(含被宣告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经营者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在回访、抽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发现经营者未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连续两年不申报年度报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注销后的个体工商户将不再纳入本地在册有效的市场主体统计数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也不再对其原经营地址申请新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查和限制,其字号名称将保留一年。目前,常德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争取5月初在全市铺开,9月30日结束试点,先行先试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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