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最严 我市首例个体工商户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近日,位于武陵区朝阳路市场个体工商户尹某因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和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等问题,被常德市食药监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是我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首例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做出“吊证”的案件。
市食药监局相关执法人员在冷冻肉品检查中发现,个体户尹某自2016年1月购进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冻鲜肉类等产品26件,其中11件无中文标签,共涉及猪副产品、鸡副产品4个品种,货值金额9000多元。违法货值金额虽不到万元,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行政处罚主要依据其违法情节的严重性,并不仅限于违法货值金额。由于尹某非法经营冷冻肉品品种多,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不能如实说明产品来源、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其违法情节严重,因而处以“吊证”的严厉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尹某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将不得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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