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赴汉寿县开展三季度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督查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常食药监发〔2015〕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9月21日,市食药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朝晖同志带领督查组在汉寿县开展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会同汉寿县的监管人员一道,重点对汉寿五谷丰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组一行参观了生产车间,查看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台账,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座谈。在座谈会上,督查组向企业负责人严肃指出了目前企业存在的问题。邓朝晖副局长强调: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主观上要足够重视,在日常管理上要加强,要做好明年换证前的准备工作,必要时,可以请市、县局技术专家给予支持。
图为督查组在汉寿五谷丰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实地督查
随后,督导组和汉寿县李碧波副县长、汉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就“四查”工作、绩效考核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进行了座谈。截止到目前,汉寿县市场局的“四查”工作基本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已完成30多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的交办事项基本完成。此外,督查组和汉寿局还就建立规范化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了交流。(市局综合科)
图为督查组与汉寿县市场监管局班子成员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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