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政府督查室、市食安办督查市城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试点等3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做好市城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试点、学校食堂主要食品原料来源公示、蔬菜农残便民服务检测点建设工作,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城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试点的通知》(常食安办函〔2018〕4号)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备忘录》精神,2月11日,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田华同志带队,对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田华同志还提出了3点要求:高标准,严监管;高标准,真公示;高标准,广宣传。市食药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办)副局长蒋祖玉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督查。(食品消费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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