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旅游消费纠纷
8月8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旅游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李女士向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反映:7月28日,她们一行七人与常德中旅国际旅行社临澧营业部签订云南双飞五日游合同。但是接下来的行程安排却让这次旅行蒙上阴影,8月2日,李女士一行入住当地宾馆时却被告知不能入住,原因是旅行社预订信息不全,李女士联系导游后,旅行社答应重新安排酒店。李女士一行赶到下一家酒店时,却又被告知旅行社还未办理手续,无奈之下她们只好自行安排住宿。对此,旅行社除了道歉之外,仅赔偿500元,李女士一行表示不能接受。
在了解情况后,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认真查阅了《旅游合同》,与旅行社负责人取得联系,告之其消费者诉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该起消费纠纷中,旅行社未尽到合同约定义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赔偿消费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旅行社负责人诚恳地当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现金3500元。
(临澧县市场监管局 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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