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开出首张“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罚单
9月4日,因某鱼馆在采购鱼类时未索票索证,且拒不改正,临澧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对该鱼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这是“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开出的首张罚单。
7月27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该鱼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鱼馆在采购鱼类时未索票索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8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鱼馆进行复查时,发现其购进的黄骨鱼、白鲢鱼仍未履行查验义务,未索票索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临澧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鱼馆给予行政处罚。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下一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在做好禁捕退捕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临澧县市场监管局 赵勇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