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市场监管局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再亮剑”
近日,临澧县望城街道某餐馆收到了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临澧县市场监管局自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以来,开出的第二份罚单。
4月24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馆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相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9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馆整改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于2020年9月分别从临澧县安福第一市场购进“雄鱼”(鳙鱼)5条,仍未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相关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临澧县市场监管局作出了“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开展以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加强对农(集)贸市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网络平台等关键领域的检查,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了一定实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1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4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33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9份,依法查处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案件2件。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局将持续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实施长江“禁渔”工作的统一部署,高标准、严举措地开展市场领域监管执法,真正实现非法捕捞渔获物市场零交易、电商平台零销售、餐饮零供应、广告零发布目标。
(临澧县市场监管局 汪鼎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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