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施行以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多举措加以贯彻落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一是拉紧宣传教育“警示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贯作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教育培训的内容,明确经营者法律责任,强化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制作“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等警示标识1000张,督促经营者设置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时刻警示经营者自觉遵法守法。
二是筑牢日常监管“防护墙”。结合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以校内商店、校门200米范围内经营店等场所为重点,检查生产或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商家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等内容,及时消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风险隐患。自6月以来,共检查校园及周边经营户42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
三是唱好部门联动“协奏曲”。会同检察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次,重点对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是否在经营场所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识等内容进行现场监督。联合城管、教育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2次,取缔无证经营摊贩3个。
下一步,临澧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全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临澧县市场监管局 黄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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