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市场监管局调解一起投诉案
近日,澧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因使用“三无”及无警示标志产品致伤的投诉案,消费者陆某获赔15000元。同时,该局对经营者销售“三无”及无警示标识产品一事予以立案调查。
据悉,4月28日,家住澧县小渡口镇村民陆某向澧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今年3月在澧县小渡口镇某电机修理部购买了一台投饵机,4月13日在使用该台投饵机为鱼塘的鱼投饲料,中途饲料被卡,他当即关掉电源开关,用手去疏通卡着的饲料。此时机器突然转动,陆某右手食指因此被打断。经澧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食指离断伤”。陆某请求澧县市场监管局维权,让经营者赔偿医疗费、相关营养费、误工补助等费用。
该局经济检查执法队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小渡口镇调查。经查证,陆某购买的投饵机系澧县小渡口镇朱某电机修理部经营,且该机器无厂名厂址、无警示标识,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者店内涉案的同类型8台产品实施了扣押措施,并责令经营者朱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先行向消费者陆某赔偿15000元,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
5月6日,消费者陆某收到了经营者的赔偿款15000元,他对维权结果非常满意,并通过电话表达了对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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