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月1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查促管、查管结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4月底,全市已排查2834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已办结药械化一般程序案件54件,其中药品17件、器械16件、化妆品21件。
今年3月,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召开了涉药科室专题调度会,并结合常德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排查了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风险情况,并对各县“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开展督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发挥“哨点”作用,落实场所码管理,督导检查辖区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该局业务科室联合执法大队重点走进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和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开展“送课下乡+共同稽查”活动,督查督办农村药品安全整治情况。同时还对去年以来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要求基层各单位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隐患、问题。今年以来,全市自查整改风险隐患300多条,下达责改260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记者 曾帧 何花 通讯员 徐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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