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重拳打击倒卖报废机动车 市场环境生态环境双优化
“多亏了你们的严厉打击,现在我们周边的环境清净多了,也干净多了。”日前,桃源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青林乡某摩托车行,开展报废汽车及汽车销售和售后市场打击行动回头看,当地群众积极肯定打击活动效果。
(图为青林乡某摩托车行现场角落)
在首次打击行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有一处窝点,现场环境脏乱差,两名工人正在进行非法拆解切割作业,各类机动车零部件、杂物随意堆放。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彭某自2022年开始至2023年4月期间,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格,而擅自从事摩托车和电动摩托经营,并采取以旧换新的形式收购报废摩托车55辆,从中获利6440元。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现场作业设备进行查封,并对经营资料进行扣押。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规定,当事人构成了无证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辆回收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从3月16日起,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销售及售后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就是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桃源县汽车销售、售后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汽车销售行业健康发展。”县市场监管局经济检查和商务执法队队长表示。
据悉,本次报废汽车及汽车销售和售后市场专项行动整治检查重点为:一是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问题;二是商品、服务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销售、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是虚假宣传、商业诋毁、有奖销售和商业贿赂等行为;五是销售、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产品等行为。
专项行动由分管领导带队、经济检查和商务执法队为成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从事汽车销售、售后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同时还对上年度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汽车销售、售后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1辆,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立案7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私自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既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又破坏了生态环境平衡。下一步,桃源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管理,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为桃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桃源县市场监管局 刘涛、罗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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