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范化药房”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中国市场监管报》(2024年07月13日 A2版)
近年来,湖南省汉寿县全面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提升“规范化药房”建设效能为重要抓手,全面巩固药品安全监管基础,筑牢药械化质量安全防线,全县连续5年药品安全事故“零发生”,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抓牢根本点 根基厚植不偏移
汉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化药房”建设,将该项工作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议程,并作为“两办”督查督办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明确市场监管局牵头履行专班职责,相关单位主动认领任务,乡镇(街道)全力协同,为“规范化药房”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汉寿县市场监管局以务实之策筑牢监管根基,摸清全县560个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情况并形成“规范化”服务清单。紧盯农村薄弱环节,根据各农村诊所、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分类建立推进台账,为“规范化药房”建设精准施策提供基础保障。我局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动员会,282个单位参会并签署药品安全管理承诺书。
抓准发力点 协调联动不松劲
我局增强服务合力,优化监管事权,以创新之举补齐基层短板。
强化部门联动。市场监管与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印发方案,按照经营主体性质将全县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分为三类,分别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方面制定细化标准,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
强化“股所”联动。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原则,药械化业务股室与执法队对全县药房、医院、卫生院“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帮促,基层市场监管所对乡镇诊所、卫生室开展日常指导。
强化“所院”联动。基层市场监管所与镇卫生院协同,召开药房建设工作片区推进会,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实行片区化、网格化、精细化推进,发挥药品安全协管员政策宣传、信息收集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管部门主抓,两员协调配合,主体积极参与”的共治共建新格局。
抓定关键点 对标规范不盲目
汉寿县大力加强“规范化药房”基础设施保障,我局以此为切入点,实现“智慧化”监管贯穿药品采购查验、养护使用全过程,各经营主体药房硬件与软件同改善,监管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为精准“探病情、除病灶”,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深入了解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情况,给出可行性建议,在制度建设、采购验收、储存养护等方面进行讲解示范并现场答疑解惑。建立“规范化药房”动态管理库,通过日常巡查掌握各经营主体规范进度并及时给予指导帮促。
我局在全县范围精选21个质量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完善、追溯体系健全的医疗机构作为首批“规范化药房”试点单位,加大培育支持力度。目前,全县已有62家诊所、卫生室,10家卫生院,38家药房通过“规范化药房”验收。
抓好结合点 齐头并进不停歇
我局将“规范化药房”建设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相结合,努力拓展行动成效。
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实行“销号”管理,着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紧盯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重点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56个,查办案件45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8份,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108个,有力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办理中,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以及危害程度,审慎处罚,让药械安全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在细微处见功夫、在作为上见实效。我局将紧盯药品监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奋力推进基层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湖南省汉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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