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召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常政办明电[2017]22号)文件精神,3月31日,在津市市教育局会议室召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
会议由津市市政府办副主任卢基燕主持,津市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忠明向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传达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常政办明电[2017]22号)文件精神。
津市市局餐监股股长印晖在会上向参会人员进行了学校和托幼机构餐饮环节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和业务知识培训。在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从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讲解。对学校商店方面: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与营业执照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一致;不能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贩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食品经营区内食品与文化用品、生活用品分区摆放;仓库内食品隔墙离地,有防鼠等“五防”(防蚊、防蝇、防鼠、防虫、防尘)设施;食品经营区食品摆放整齐,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合格健康证明上岗工作,建立食品进货台帐,留存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及联系方式。重点防控要落实以下具体工作:一是加强场所的环境卫生,二是严格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三是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晨检制度,四是强化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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