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食药工质局联合环保局、城管局对三湖公园周边餐饮经营行业开展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津市市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规范整治三湖公园周边餐饮行业违法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及出店占道经营行为。4月20日,津市市食药工质局联合环保局、城管局对三湖公园周边餐饮行业开展执法检查。
津市市食药工质局对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行业的检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餐饮服务许可和健康证明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是临时聘用员工的健康证明持证情况,确保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二是对餐饮加工制作和储存管理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存储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清除。检查了餐饮单位是否使用预包装食用油,是否有废弃油脂的处理记录。三是餐饮服务单位制度管理。重点检查了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落实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制度。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来历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津市市城管局对三湖公园周边个体经营户占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杜绝违法占道经营现象。
津市市环保局对三湖公园周边经营户违法排放油烟行为依法查处,并要求经营户对违法排放油烟行为整改到位。
此次执法检查共检查了16家,责令整改6家。进一步增强了津市市三湖公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控制了其经营范围,落实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津市市食药工质局 刘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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