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多措并举狠抓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故频繁发生。当前正是蘑菇采摘、食用的旺季,为防止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省、市食安办要求,近日,汉寿县食安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宣传月”活动,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野生有毒蘑菇中毒事故防控工作。
汉寿县食安办及时召开食安委联席会议并多次下发紧急通知,传达贯彻上级食安办关于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文件精神,提高对防控食用有毒野生蘑菇工作的认识,部署安排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
7月25日,该办组织县食药工商质量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在步步高超市前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针对野生蘑菇知识进行一系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野生毒蘑菇的特征、危害以及急救方法等。
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公众场合张贴醒目宣传画报、横幅,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滚播警示标语,放眼城区,醒目位置随处可见“野生蘑菇中毒无特效解药 请勿采食”等宣传标语。
组织各乡镇(街道)食安办深入农贸市场等人流量较大场所实地宣传,介绍野生蘑菇变异生长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饮食安全知识的认知率,共发放、张贴宣传彩色海报近1200余份。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县电视台飞播提示等,及时发布防控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预警信息,转载相关科普知识及公益宣传片,切实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组织县食药工商质量局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超市、农家乐餐馆、学校幼儿园及单位食堂、集体用餐场所等为重点对象,全面检查了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野生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否使用野生有毒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农贸市场是否存在销售野生蘑菇摊点摊位;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挑选了可食用的蘑菇,是否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严把原料采购关,是否对食品原材料的查验和索证索票,是否做好原料采购台账登记;农村集体聚餐是否采摘、采购野生蘑菇,是否加工食用野生蘑菇等。
汉寿县将继续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高度重视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彻底杜绝群众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中毒事件发生。(汉寿县局 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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