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到了汉寿第一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三小”食品身份证时代已经到来
12 月 6 日,汉寿县第一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由沧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食安委副主任马永新颁发给了该街道八角楼社区的小餐饮经营业主白兰。全县小餐饮许可工作由此全面启动,这也标志着该县“三小”食品身份证时代已经到来。
白兰在汉寿县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汽车总站对面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经由汉寿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查合格,汉寿县沧浪街道食药工质所向他颁发了《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是湖南首部规范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等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但从事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的地方性法规。
“三小”条例明确规定,小作坊、小餐饮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小作坊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而食品摊贩应当向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并领取食品摊贩登记证。这意味着,汉寿县50平米以下小餐饮经营商户走出尴尬地带,取得合法“身份证件”,“三小”食品经营许可和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和签发人、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经营类别更加细化,责任制度更加明确,更加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新证将许可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既压实监管责任,又明晰权利义务,使许可、服务、监管、执法全方位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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