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湖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制售假酒案
2018年2月7日,经群众举报,柳叶湖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查获一起制售假酒案,现场查获假酒成品、原料酒、包装材料以及制作假冒白酒的罐装设备。
2月6日,市食药局投诉举报中心12331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柳叶湖白鹤镇吴家口村(现同心村)制售假酒。2月7日柳叶湖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会同柳叶湖公安分局白鹤镇派出所对制售假酒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制假窝点设在同心村一农家院落内,有围墙、铁门,内有平房和楼房各一栋,大门外有一男子把守。执法人员分两组分别进入楼房和平房生产车间。在平房生产车间现场发现一男一女正在灌装新六代“德山大曲”酒。在平房生产车间还发现大量成品瓶装酒、半成品、包装物及白酒包装设备一台,发现用于罐装的白酒27桶(25公斤装),用于储存白酒空塑料桶25个。另一组执法人员在楼房的一楼查获大量成品酒及包装物,公安干警立即控制了现场加工及看守大门人员。经区食药工质局执法人员清点,涉嫌假冒“德山大曲”酒122箱(500ML,732瓶),“绵竹大曲”酒15箱(500ML,180瓶),“武陵”酒29瓶,“五粮液”酒4瓶,“茅台王子”酒5瓶等及大量酒的整套包装。清点完毕后,该局已将涉案物资扣留。
据柳叶湖食药工质局介绍,因该案涉案金额较大,且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当日下午5时涉案3人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依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区食药工质局拟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